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长治市公安局公共网络信息安全监察处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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网上报警须知

 

    受理发生在长治市范围内的违法犯罪案件及线索举报,市民求助、咨询,如您的情况紧急,请直接拨打110!
    非本市范围内的违法犯罪等线索请到当地公安机关报案或举报。
    一、 受理报警范围:
      (一)触犯《刑法》、《治安处罚法》等法律、法规的刑事、治安等违法犯罪案件和线索
      (二)涉及计算机信息系统违法犯罪案件
        1、违反国家规定,侵入国家事务、国防建设、尖端科学技术领域的计算机信息系统的;
        2、违反国家规定,对计算机信息系统功能进行删除、修改、增加、干扰,造成计算机信息系统不能正常运行的;
        3、违反国家规定,对计算机信息系统中存储、处理或者传输的数据和应用程序进行删除、修改、增加的操作的;
        4、制造、传播计算机病毒和其他破坏性程序的;
      (三)网上有害信息及有害网站
        任何单位或个人利用网站等互联网资源制作、复制、查阅和传播国家法律、法规禁止的有害信息。
      (四)紧急求助
      (五)手机有害短信息
    二、网上报警注意事项
      (1)为保证您的举报有效,请填写您的真实姓名、手机号码等信息。 如报警人提供的资料不全,且未提供真实有效的联系方法,导致公安机关无法调查、核实、处理所报告的情况的,公安机关将不予受理;
      (2)涉及计算机信息系统违法犯罪案件的,填写清楚如下基本情况,包括单位名称、联系人、地址、电话、案发时间、网址、IP地址、主机类型、操作系统、案件情况和损失情况。
      (3) 报案情况必须属实,如属诬陷他人、提供虚假警情等情形的, 公安机关将依据《治安管理处罚法》等法律进行处理;触犯刑律的,依法追究刑事责任。
      (4) 对报警人提供的资料,公安机关将予以保密。
      (5) 报警人要如实填写电子邮件地址以便接收回复信息。
    三、网上报警平台属公共资源,请广大网民珍惜!

 

 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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报警电话:0355-2058130 夜间小灵通:2210285   地 址:长治市公安局八楼    邮编:046000
邮箱:changzhinet110@163.com